(一)受理范围:
1、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批评、建议与投诉举报;
3、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政府工作部门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的咨询;
4、受理需要县政府协调解决的直接影响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有关问题;
5、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批评、建议与投诉举报;
6、受理属于县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范围内应予以处理的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对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不在网络问政受理范围,来电人应分别向有关部门反映。对涉及仲裁、行政复议的问题,引导来电人向有关仲裁、复议职能部门反映。对有关部门已受理的案件,网络问政不重复受理,拖延不办的案件可另行处理。
(二)受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四)反馈方式:当问政事项办理完,问政人可以在本网站查看办理情况。